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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人保命要紧!容器、设备内作业的规范,一文掌握
由于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因此在进入容器、设备之前必须根据工况预测危险因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行安全预评价,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策,在施工方案中加以落实。
这些规范,关键时刻保命!
什么叫容器、设备?这里所指的是容器、设备是指化工生产中的各塔、器、箱、柜、釜、罐、槽、炉、管、井、沟、池、斗、仓和有可能进入的较大机械动力设备以及其他通风不良的有限空间统称为容器设备。
容器设备都会有哪些危险?
1、有与之联通的容器、管道发生有害有毒物质互串互害的危险,亦有容器外有害、有毒因素进入容器内,使容器内作业人员难以预料和躲避。
2、容器内通风不畅,毒物等有害因素不易扩散,而且在工作过程中,有害有毒的残留物可能逐渐散发,有毒或可燃物增加,氧气减少使危险性增加。
3、照明不良,容易发生误操作。
4、容器内场地狭小,发生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可能性大。
5、高大容器内检修,部件间落差大,容易发生坠落事故;器内可燃部件(如本格子、脚手架、包装物等)易燃成火灾,且燃烧速度快。
6、容器内发生事故后抢救困难。
7、容器内温度高,操作者体温高,劳动量大,呼吸和血液循环加快,毒物的吸入量增加。据测定,人体呼吸空气量与运动量有关,静止与奔跑相比所需空气量相差八倍。温度高同时使器内残留物加快挥发,增大了毒物对人体的供应量,使人更容易中毒。
8、容器内湿度大。容器内原有的液体残留和作业人员出汗等增加了器内湿度,湿度的增加危险性也随之增加。原因是:
增加了毒物在人体上的溶解度加大吸收量。有些化学物质如氰化物遇潮湿会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有些毒性不大的物质遇潮湿毒性也会加大。
湿度大于人体电阻下降,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因为,干燥环境人体电阻可达1000~1500欧姆,潮湿状态时,人体电阻可下降为600~800欧姆。所以一般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及在塔、罐等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容器、设备内作业的“八个必须”
由于容器内作业存在着诸多危险,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所以,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做到“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系统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设备、管道等会不断发生变化,如遭化学腐蚀、介质冲刷、交变负荷下的应力腐蚀和疲劳、磨损、沉积、结垢、物料附着挂壁、器内部件松动、衬里脱落等等。
上述某些项目的变化,就会表现出控制指标的恶化,影响安全运行和生产下降,发展到某种程度必须停机,进行清理、维修或改造。
由于化工生产进入设备管道内作业的危险性,因此,必须加强对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的控制与管理,使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实行申批制度,不允许随便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制止事故的发生。
必须进入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领导审查批准。其目的是统筹按排作业时间,审查补充安全措施,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
领导审批签字实际上也是一种确认制度,使管理落实,避免事故,控制不办证或草率行事。领导审批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责任一定要到位。
在日常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中,由于操作人员不懂安全技术或思想麻痹,或没有履行申请、办证和申批手续,而肓目作业,酿成了许多恶果的事例比比皆是......
申请办证、申批可以完善措施方案,明确人员责任,使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办证、认真审批是强化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的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它可以避免肓目作业造成的混乱,减少事故的发生,哪怕是突击抢修也不例外,也要有审批手续。事故救援情况紧急时,必须有当班安全责任人考虑落实好进入容器的安全措施。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安全隔绝是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的关健性措施。它的意义有二个:
一是界定本项作业涉及范围。
把本次作业所涉及范围以外的设备、管道隔绝开,使之成为一个封闭的施工系统。同时,也界定了责任区。
二是有效防止系统以外的设备、管道内有毒、有害因素与本系统互串互害。因此,安全隔绝必须认真,方法必须可靠。
其次是按规范加装盲板或拆除一级(段)管线而后封堵的方法实施隔绝。切不可用关阀门和加水封作为隔绝方法,许多事故证实它是不可靠的。
为了保证隔绝安全可靠,可先制订方案,绘制盲板图,定位置、定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按顺序和进度掌握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和操作。
注意:加堵盲板或拆除一段管子之前,应先将压力卸完、物料排净。加堵网板应按安全技术规程办事,如是剧毒物品还应先进行置换,然后才能将法兰管道拆卸。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任何动力设备的清理和检修都要首先切断动力源。
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空间狭小,如是运动部件,人工作于器内部件之间,不切断电源,极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在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如进入球磨机后被磨死在机内;进入搅拌机、粘合机内被绞死。
此类事故,究其原因是某些管理者和操作者对切断动力电的概念不清或怕麻烦,有的把揿停机按钮视为切断电源,结果遇有误操作或误动作,机件复运行伤害机修人员。切断动力源是指切断送电开关并加锁挂禁牌,或取下熔断保护并由检修者保管。
采取上述措施即使发生误操作,机器也不会被启动,从而达到本质安全。还有以物料流(如气、液等)为动力的部件,不但要关闭阀门,而且还要加装盲板(包括管道),以防止误操作。
由于容器是封闭空间,即使打开人孔等,容器内的照明也不能满足作业的要求,因此进入容器内作业一般都须使用灯具照具。
在容器内使用照明灯具,难免灯具与容器内物体发生碰撞而损坏,同时也难免拉动电源线时发生磨擦挤压而破坏电源线绝缘层。
因此,在容器内工作时,使用照明灯具发生触电的可能性比容器外要大得多。为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容器内工作照明一定要使用安全灯具。
电线进入容器、应从容器口开始就要采取措施保证不磨擦,不与尖锐工件、材料接触,防止破损。在金属容器内照明灯具的安全电压为12伏,容器内有易燃物料的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必要时,可采取灯具设在器外,向器内照射的办法照明。不要图方便在该使用安全灯具的场合,使用其它灯具,这是很危险的。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人要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无论从防止火灾、爆炸或防止中毒的角度讲,都必须进行置换,经取样分析合格,才允许进入。
因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有毒和强腐蚀性的物料较多,介质气体复杂,不进行置换通风,就进入设备、容器内工作,很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伤害事故。
为保证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进入前必须进行置换,入内后进行通风。
置换是用一种安全的介质将容器内的可燃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替换出来,使容器、设备内达到安全要求。怎样置换?置换使用的介质要视被置换物质的性质而定,两者相混不应发生不良反应。
容器内如存有可燃气体,则首先用不燃物置换,如水、蒸气、氮气、二氧化碳、烟道气等,符合安全要求后,再用空气置换合格才能进入。
容器内若有一般方法难以排出的残留物,则要选择恰当的洗涤液或用蒸气、热水蒸煮、吹扫使其分解。
为了保证置换彻底不留死角,置换前应做好置换方案,绘制置换流程图,特别要注意,由于工艺需要,设备结构上易造成死角的,最后置换应选用气体置换,如泡罩塔、套管式换热器等。
在设备操作压力之下和安全氧含量之内,可用分次加压置换方法。置换选择的排出口不但要考虑置换的彻底,而且不能造成排出口周围的施工环境的不安全。置换介质和方法的选择,要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二者不可偏废。
容器、设备内作业,空气流动性差,场地狭小,人员拥挤。为防止意外,器内工作应注意通风,必要时可采用机械进行强制通风。但切记不得使用氧或富氧气体置换和通风,否则易造成事故。
置换和通风是保证进入容器、设备内安全作业的重要措施。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作业中很好地实施,切勿可违章操作、盲目蛮干。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一)分析的标准
1.可燃气在空气中含量分析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06条规定和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关于动火分析的要求。
2.氧气量在19~22%。
3.有毒介质的含量应符合TJ36—39《化工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32条规定。
在容器内存在多种毒物的情况下,须注意毒物的联合作用。如一氧化碳与硫化氢或一氧化碳与氮氧化物同时存在时,起相加和相乘作用。多种毒物混合取样分析标准呈下列关系:
C1/M1+C2/M2+……Cn/Mn≤1
式中:C1、C2………Cn为各个物质的实际浓度(mg/m3)
M1、M2……Mn为各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mg/m3)
例如: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而实际在容器内测得,一氧化碳20mg/m3;硫化氢6mg/m3。计算20/30+6/10=0.67+0.6=1.27
上式说明,虽然CO、H2S分别都是合格的,但混合后联合作用超标。不符合进入容器内作业的安全条件。
取样分析注意代表性,能反映器内有毒物质的最高含量。采样人和项目负责人要深入现场查看,根据器内具体情况和介质性质,在最有代表性的部位采样。在容器内采样,一般应在上、中、下三个部位采气样。比空气轻的气体,取样位置应在容器的上部和顶部;比空气重的气体,取样部位应在容器的下部或底部。
1.容器经清洗、置换后,要立即进行采样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才可进入容器内作业,作业应在30分钟内进行,超过时间,应重新取样分析。
2.容器即使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操作者在作业过程中,容器内的沉积物、壁上的附着物等由于温度变化和清除锈蚀物等活动,有毒物有可能会不断散发出来,使本来合格的条件有可能变为不合格。
因此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检测一次,最长不超过2小时,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此时,应积极查找原因,消除隐患,经再次分析合格后,方能重新进入容器内作业。
3.有条件的可采用质量可靠的经过校验的测毒仪、测爆仪、报警仪,随时监测容器内的劳动环境,发现变化及时处理。
不分析、不按规定分析、不按时间要求分析进入容器内作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危险性,事实证明是不可取的,靠简单的用鼻子闻等不科学的方法分析,是不可靠的,应该废止。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防护用具是在工艺、设备、环境等方面采取安全措施后,仍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劳动者不受伤害所必须采取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防止万一,一般劳动作业,均需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或工具。在容器、设备内工作场地狭小、情况复杂、危险因素多、变化大的情况下佩戴防护用具格外重要。因为容器内易遭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化学灼伤和中毒等事故。
如何穿戴防护用品?根据容器内作业条件和可能发生的危害,选择穿戴安全帽、手套、口罩(防毒面具、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睛、防护工作服、安全带、防爆工具等防护用具,以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具,发生事故的例子很多。可见,佩戴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必不可少的安全保障措施。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存在着危险因素多、情况复杂多变、事故机率大、进出设备困难、内外联系不便、发生事故不易发现、抢救困难等特点。
设专人在器外对器内作业进行监护,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状态迅速救助。设置监护人是容器、设备内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实施紧急救援的重要组织措施。
对监护人要求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强健的体魄,并要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工作前,监护人要做好如下检查。
了解进入容器的作业人员对工作任务是否清楚,分工是否明确,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器内外联系人。
检查器内工作使用的防护器具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安全设施如架子、梯子、平台栏杆、检验仪器是否符合要求。
2.监护人经检查后,对安全措施未落实或不完善的危险作业,应提出改进意见。经提出后,仍不改进的,应拒绝参加监护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3.监护人应该与被监护人之间,规定联系方式和信号。否则不准进入容器工作。
4.监护人有权监督被监护人执行安全措施要求。如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工作。
5.监护人必须注意,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等电器设备做起吊作业人员的工具。因为遇到停电时,作业人员就无法从容器内撤出。
6.监护人必须注意自身安全,监护位置的环境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应做好处理事故的准备工作,不得参与施工作业,不能做影响监护的一切工作,更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7.进入容器内作业时间较长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都应轮班工作,并严格进行交接班。
有的监护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有急事或被叫去干其它事情,造成器内人员中毒抢救不及时或误操作造成机伤事故。
不设监护人,监护人不负责或监护人离岗去干其他的事,都会使器内工伤事故发生并延误抢救时机,增加事故的严重度,使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和挽回的损失变成了无能为力。
八、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现在一旦容器内的作业人员出现危险,监护人和周围的人都会积极参与抢救,但往往由于没有抢救的后备措施布置,盲目行动,事故现场乱作一团,抢救人员违章进入容器施救,实际上易造成1人中毒多人死亡的惨局。
其次确定容器内的人员如遇危险怎样施救,上器救还是下器救?如由上器救,无论有无危险,应系好安全带,绳子由监护人掌握,作业基准面至容器口应有金属梯子;如是下器救助方便,方法不同,准备工作就不一样了。
另外,是中毒还是火灾的救助方法显然也不同,准备也不同。遇到危险时,监护人的报告方法,救助手段都要事先规定好,这是实施抢救的组织准备。
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的抢救后备措施,往往容易被人忽视,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多……因此,监护人和项目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在派人监护的同是时,落实好针对性的救助方法和措施,以防万一发生事故,尽快得到救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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