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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广宇司长就2022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答记者问
2月15日,应急管理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并就202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回答媒体提问。
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
我国化工行业发展迅速,从2010年起已成为世界第一化工大国,目前化工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40%以上。化工生产过程复杂,反应条件苛刻,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安全风险高,一旦管控不到位、发生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冲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后,总书记特别强调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对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
《意见》出台两年来,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持续发力、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一是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对全国2.3万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全面实行安全包保、联网监测预警和每年2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有人值守石油天然气海上平台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逐一开展深度排查评估,构建起常态化安全管控体系;逐一开展涉及硝酸铵、硝化、光气等高危企业专项整治,规范加强安全管理;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人员密集场所搬迁、重点人员资质能力达标“四个清零”;实施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强新建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避免重蹈类似江苏响水“3·21”事故的覆辙。二是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各地区认定公布601个化工园区,并且进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加快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的“两集一低”目标;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淘汰退出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54家,改造提升4780家;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2769家,会同工信部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1132家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对53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开展6轮专家指导服务。三是持续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推动1.7万家企业、55.3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安全资质对标;遴选化工安全学历提升院校305所,7.5万人参加提升;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和实训基地建设,496家企业、148个化工园区进行试点;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动工伤事故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四是加快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持续深化应用,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现线上和线下措施有机融合,提升质效;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开辟了工业互联网赋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新路径。此外,制定“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推动依法治安和科技强安,强化基础保障支撑。
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1年,全国共发生化工事故122起、死亡150人,同比减少22起、28人,分别下降15.3%和15.7%,比2019年减少42起、124人,分别下降25.6%和45.3%。较大事故起数首次降至个位数,已连续30多个月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创造了有统计记录以来的最长间隔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两办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开展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同时,抓好 “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实施,推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本质安全发展、从业人员培训、基础保障支撑六大体系,建设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防控、企业安全改造、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五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统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问:
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历来是化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段,应急管理部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
春节假期后的复产复工期间历来是化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段。从历史规律看,近五年来,三月份平均发生化工事故16起,该时段的事故起数仅次于暑期月平均的17起,三月份事故起数环比平均增幅达41%。复产复工过程安全风险高,加之节后部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或发生变更,返岗人员思想不集中、管理容易松懈,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盲目复工,是导致这一时段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原因。从当前形势看,国际原油、化工大宗产品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化工产品利润较高,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企业因盲目追求效益而忽视安全、急于复产达产、超能力超负荷生产的情况可能增多,如果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跟不上,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再加上常态化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艰巨。经调度,春节期间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涉及停产情况的比例为33.1%,近期将迎来复产复工集中期。
针对以上情况,应急管理部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防范措施:一是加强研判指导。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研判,督促各地区全面详实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底数,动态关注复产复工进程,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在岗在位,认真组织制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确认复产复工安全条件,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二是持续警示提醒。及时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有关企业负责人推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落实岗位责任,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开展一次风险辨识评估、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保障复产复工安全。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时动态预警,坚持定期分析和通报,对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强化重点指导。督促各地区加强线上巡查抽查,以开停工企业为重点,加大频次和力度,监督企业落实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四是开展明查暗访。国务院安委办已组织16个工作组,对全国32个省份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突出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各地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复产复工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扎实有效。
问:
春节前,国务院安委会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请问治理的目标任务是什么?目前进展如何?
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
如前所述,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已连续30多个月未发生化工重特大事故,创造了有统计记录以来的最长间隔期。但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化工行业高风险性质没有改变,系统性安全风险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一些地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持续保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一项重要任务。为此,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部署在今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在总结归纳两办意见和三年行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的基础上,从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5个方面,部署了22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今年1月1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专门对集中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安委办也进行了专题部署推进。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集中治理方案要求,抓紧推动有关措施落实。全国32个省级单位已结合实际全部制定了本地区的集中治理方案。对于由应急部牵头分工负责的10项措施,我部还制定了具体专项工作方案,相关部委也正在积极制定相应的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形成“1个总体方案+N个专项方案”的工作格局。为推动集中治理方案落实到位,国务院安委办成立了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协调督办作用,建立了定期工作调度和通报机制。下一步,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对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推动集中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
应急管理部先后开展了六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请问这一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当前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
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
2019年,为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基层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重点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不通畅、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委办统筹考虑企业数量、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前景、区域分布等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53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目前,三年共完成了六轮。专家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队”、安全生产知识“教导队”、政府指导服务“示范队”、人民生命安全“护卫队”、重点工作“推进队”的作用,得到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基层企业的充分认可和一致好评,成为了应急管理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响亮品牌。
可以说,专家指导服务之初,53个重点县中相当一部分是安全生产问题县、不放心县,三年指导服务下来,这种局面发生了很大改观,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重点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明显好转。三年六轮共组织了近3300专家人(次),现场深度指导服务890家企业,排查治理了4万余项问题隐患,其中重大隐患1312项。53个县化工事故持续下降,2021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8年分别下降了40.9%与23.8%,为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了保障。二是重点县专业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示范引领、交流互动、帮扶指导等多种方式,授人以渔,六轮指导服务共组织了600余场反馈培训,覆盖企业2万余家次、从业人员46万余人次、政府监管人员2万余人次,推动53个重点县均建立起地方专家队伍,在人员安全意识、专业素质、管理能力等方面实现了综合提升。三是重点县安全发展水平持续稳步提高。以专家指导服务为抓手,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在重点县率先落地见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取得系列进展,新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化工实训基地和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等重点工作实现突破,为重点县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总结凝练经验做法,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指导带动各省份开展省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并在化工园区、高危化学品、高危工艺企业指导服务工作中进一步拓展应用,为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示范性解决方案。
同时也要看到,重点县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重点工作推进不平衡、主动提升意识不强、监管能力跟不上等问题仍然存在,还没有切实发挥应有的支撑带动作用,还不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部分中小企业自查自改有差距、举一反三不足,安全风险防控自我“造血”能力依然较弱,仍需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性帮扶。
今年,将着力在巩固深化提升上下功夫,继续开展2轮专家指导服务,对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诊断和分类整治;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推动两办意见、三年行动和风险集中治理任务在重点县高质量完成,推动重点县成为安全生产示范县;持续通过以上带下,以点带面,进一步放大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各地区自主有效开展省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全面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水平。
问:
近年来,我国一些东部化工产业陆续向中西部转移,据了解一些项目将在今年集中投产,请问应急管理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把好安全关?
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
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规律,承接产业转移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项目正由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加速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特别是江苏响水“3·21”事故发生后,转移进程进一步加快。与此同时,产业转移承接地区事故呈上升趋势,对此,应急管理部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转移项目的主要省份中,2019年以来新增转移项目632个,转移项目中高危工艺占比大、部分项目本质安全水平低,而承接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在安全基础、监管能力、人员专业素质等方面不相匹配的情况下,盲目承接转移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项目2至3年的建设周期,今年预计有470多个项目集中投产,如果风险管控不到位,很可能进入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对此,经报国务院领导同意,在承接转移项目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21个省份,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把好安全关:一是管住增量。推动承接化工园区制定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准入条件,加快建立完善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严把增量准入门槛,确保项目“优生”。二是治理存量。部署省级层面统筹,实施承接地现有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逐一评估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情况,优胜劣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提升园区。加快推进承接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复核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确保今年底前化工园区全部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目前,应急管理部筛选确定了50个重点县(园区)进行重点攻坚,示范带动其他地区全面展开、深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问:
2020年,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发生了硝酸铵爆炸事故,导致190多人死亡,请问我们怎样汲取教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
危化监管一司司长孙广宇:
历史上,国内外曾多次发生硝酸铵重特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2020年黎巴嫩贝鲁特港“8·4”硝酸铵爆炸造成190余人死亡,教训深刻。我国是硝酸铵生产和使用大国,硝酸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任务重。贝鲁特港“8·4”事故后,我们认真吸取教训,第一时间主动出击,立即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三轮涉及硝酸铵、硝化工艺等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推动各地区共排查各类相关企业4.2万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1.3万项(重大隐患368项),停产停业整顿168家,提请当地政府关闭17家,对40家硝酸铵生产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整改。去年8月,联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组织修订《硝酸铵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强化硝酸铵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为有效管控硝酸铵安全风险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制度保障。
在此基础上,针对一些涉及高危工艺和高危化学品的典型事故教训,我们又先后组织行业专家对全国35家光气、21家有机硅、13家多晶硅、107家氟化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共排查隐患问题8055项(其中重大隐患215项),责令40家企业停产整改,通过召开现场反馈交流会,以会代训、以训促改,指导相关企业提升隐患整改质量,形成了《有机硅单体安全生产规范》、《多晶硅安全生产规范》、《光气和光气化工艺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以上高危细分领域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了专项领域的安全风险现状,深入诊断分析了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地区安全管理短板,形成了“一企一策”整改措施;通过精准治理,全面推动了高危企业转型升级,对化工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于细分领域的安全监管,我们坚持更加精准的原则,组织同行业专家进行诊断,确保发现的问题经得起检验,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有效性更强。虽然关停了一些企业,但促进了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得到了同行业普遍认可。关停的企业按照专家意见持续进行整改,达到要求方能复产。这种精准治理的方式,为下一步做好细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进行了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对以上一系列专项治理“一企一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丁二烯、苯乙烯、重氮化等企业开展专家检查指导,治理一项、破解一项,管控一项、巩固一项,不断完善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夯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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