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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指南》要求,各地应制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从产业规划、国家政策、地方要求、项目投资、工艺技术、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程度等方面提出项目准入规定,解决“怎么选择项目、什么项目能落地”的问题。
《指南》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拟建项目在立项过程中进行决策咨询服务,包括园区预审、市级审核和省级专家评审等环节,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解决“谁来审”的问题,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试生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主要风险、审查要求和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解决“怎么审、审什么”的问题。
《指南》要求,各地要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扎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旨在规范和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把关不严引发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项目准入要求。针对一些地区只顾发展不顾安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不设门槛的问题,从产业规划、国家政策、地方要求、项目投资、工艺技术、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程度等方面提出项目准入条件要求,指导地方解决“怎么选择项目、什么项目能落地”的问题。
二是突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政、信息孤岛,化工园区参与度不够等问题,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借鉴地方有关经验做法,提出对拟建项目在立项过程中进行决策咨询服务,包括园区预审、市级审核、省级专家评审等环节,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地方解决“谁来审”的问题,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全过程风险防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在建设项目任一审批环节把关不严都有可能埋下隐患。针对建设项目审查流程不明晰、审查要点不突出、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中央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试生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主要风险、审查要求和防控要点,指导地方解决“怎么审、审什么”的问题。
共有十章:
第一章至第四章分别是总则、编制依据、术语和名词解释、基本要求,明确了《指南》适用范围、引用文件,解释了有关用语含义,列明了项目分级分类审查要求、审批环节和主要原则。
第五章是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风险防控,研判了项目决策咨询服务环节存在的5条主要风险,提出政策要求,规定了项目准入条件应包含的8个要素和项目决策咨询服务的运行机制。
第六章是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风险防控,研判了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环节存在的13条主要风险,提出11条审查要点,从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等8个方面提出安全风险防控要点。
第七章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风险防控,研判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存在的6条主要风险,提出20条审查要求,从安全设施设计及专篇编制等13个方面提出安全风险防控设计要点。
第八章是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风险防控,研判了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环节存在的4个主要风险,提出6条防控要点。
第九章是项目试生产风险防控,研判了项目试生产阶段存在的4条主要风险,提出9条审查要点,从“三查四定”等9个方面提出试生产要求。
第十章是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风险防控,研判了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环节存在的2条主要风险,提出8条审查要求,从15个方面提出竣工验收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全员参与抓好运行阶段各项安全风险防控。
《指南》研判了新建及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阶段的主要风险,规定了安全条件审查环节的审查流程,明确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安全评价报告、项目建设内容规模、项目选址、危险有害因素和“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及重大危险源分级、主要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性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个人及社会风险、平面布局、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安全措施建议等11项审查要点。
规定了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艺技术选用、首次使用的工艺技术论证、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选址与周边设施相互影响、项目依托条件及自然条件影响、项目规划布局和关键设备设施选型等8个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要点。
《指南》研判了选择设计单位、前期安全审查意见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设计与详细工程设计脱节、设计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缺乏设计变更控制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的主要风险,规定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节的审查流程,明确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两重点一重大”大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和专篇、安全评价报告、HAZOP分析、法规标准符合性、危险有害因素和“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和分级、安全可靠性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平面布局及装置设备布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多米诺效应安全防范措施、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配置、公用及辅助工程、可燃及有毒物料泄漏检测、建构筑物抗震防爆、火炬和安全泄放系统、应急系统和设施配置符合性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等20项审查要点。
规定了安全设施设计及专篇编制、“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防控措施、工艺及设备设计、总平面布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HAZOP分析与SIL定级评估、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防雷防静电、建(构)筑物设计、消防及应急救援设施、火炬和安全泄放系统、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定岗定员要求等13个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设计要点。
规定了三查四定、试生产方案、试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试生产物资及应急准备、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联动试车、开车前安全审查(PSSR)、投料试车、试生产时间等9个方面的试生产要求。
规定了验收和投产、验收人员专业能力、竣工验收的条件等3个方面的竣工验收要求。规定了新建项目运行阶段,企业要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中涉及的要素,抓好各项安全风险防控。
各地要认真落实《指南》要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扎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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